• Nicholas Ickovic

    律師

    Nicholas Ickovic 是一位經驗豐富的商業訴訟律師,專注於代表機構和個人客戶處理涉及金融產品和服務的複雜跨境糾紛。他在處理債務和股權證券發行、合約糾紛和股東糾紛方面擁有豐富的經驗。 Ickovic 先生也處理破產法庭的破產糾紛和重整行動。

    在加入 Kobre & Kim 之前,Ickovic 先生曾在 Skadden, Arps, Slate, Meagher & Flom 律師事務所執業,專注於商業訴訟。

  • Sydney Sgambato Johnson

    律師

    悉尼·S·約翰遜是一位經驗豐富的白領訴訟律師和出庭律師,曾擔任高風險複雜訴訟以及針對美國司法部 (DOJ)、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和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的政府執法辯護事務的律師。具體來說,約翰遜女士在代表加密貨幣行業客戶方面擁有豐富的經驗,其中包括因涉嫌欺詐、市場操縱和洗錢而受到美國司法部和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調查的個人,以及受到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執法行動的自營交易公司。

    除了豐富的審判經驗外,約翰遜女士還代表大型金融機構及其董事會進行多次內部調查。

    約翰遜女士開始在 Skadden, Arps, Slate, Meagher & Flom 律師事務所執業。  在此之前,她曾擔任美國新澤西州地區法院法官羅伯特·B·庫格勒 (Robert B. Kugler) 的書記官。

  • Daisy Joo

    律師

    Daisy Joo 專門從事政府執法辯護事務和複雜的商業訴訟。朱女士曾為客戶辯護,對抗涉及州和聯邦政府機構的監管事務中的欺詐或其他不當行為指控,以及指控違反聯邦反壟斷法和證券法的民事訴訟。她在涉及複雜金融工具和其他受監管產品(包括藥品、保險和消費品)的糾紛方面擁有豐富的經驗。

    在加入高博金律師事務所之前,朱女士曾在美國全國性律師事務所執業。在她職業生涯早期,她曾擔任美國第一巡迴上訴法院尊敬的 Bruce M. Selya 法官的法律助理和紐約南區地方法院尊敬的 Lorna G. Schofield 法官的法律助理。

  • Mikhail Kalinin

    律師

    米哈伊爾·卡利寧 (Mikhail Kalinin) 代表客戶參與高風險的國際仲裁、訴訟和執法程序,在 ICSID、ICC 和 LCIA 仲裁規則下的商業和投資糾紛方面擁有豐富的經驗。他也為涉及複雜制裁事宜、調查和有爭議的重組程序的客戶提供諮詢。卡利寧先生代表美國、歐洲、俄羅斯和更廣泛的獨立國家聯合體地區的客戶,涉及能源、建築和金融服務等多個行業。

    在加入 Kobre & Kim 律師事務所之前,Kalinin 先生曾在 King & Spalding 律師事務所執業。

  • Paul Kanellopoulos

    律師

    Paul Kanellopoulos 是一位經驗豐富的出庭律師,代表個人和機構客戶處理複雜的商業訴訟。 Kanellopoulos 先生在聯邦和州法院的白領、證券、智慧財產權、破產和反壟斷糾紛以及國內替代性糾紛解決和國際仲裁方面擁有豐富的經驗。 Kanellopoulos 先生精通訴訟的各個階段,包括訴前調查、訴狀、證據開示、動議實踐、證詞和審判。

    在加入高博金律師事務所之前,Kanellopoulos 先生曾擔任美國紐約東區地方法院法官 Arthur D. Spatt 的書記官。在此之前,他在溫斯頓律師事務所 (Winston & Strawn LLP) 從事複雜的商業和反壟斷訴訟。

  • Jason J. Kang

    律師

    Jason Kang 是一位專注於中國事務的訴訟律師,專注於國際判決和裁決的執行以及其他複雜的跨境糾紛。康律師曾處理過大量涉及中國政府、國有企業、跨國公司和高淨值個人的爭議,包括在香港、美國、英國及英屬維京群島和開曼群島等其他離岸司法管轄區的訴訟,以及在香港國際仲裁中心(HKIAC)和國際商會(ICC)下的仲裁。

    康先生在製定和實施高風險判決和裁決的全球執行策略方面尤其有經驗。

    康先生在與亞洲客戶合作處理複雜的國際監管計畫方面也擁有豐富的經驗,包括涉及詐欺指控、違反《反海外腐敗法》、腐敗和其他不法行為的事務。

    在加入高博金律師事務所之前,康先生曾在羅夏信律師事務所香港辦事處工作,為客戶提供複雜商業和智慧財產權糾紛方面的諮詢服務。

  • Udi Karklinsky

    律師

    Udi Karklinsky 是一位經驗豐富的訴訟律師,代表公司和個人處理複雜的跨境商業訴訟,包括合約、侵權、證券和其他糾紛,通常與以色列以及更廣泛的中東和非洲 (MEA) 地區有關。他也為客戶提供多監管機構和內部調查的諮詢,包括與經濟制裁、反洗錢和《反海外腐敗法》(FCPA)相關的調查。

    在加入高博金律師事務所之前,Karklinsky 先生曾在紐約的 Paul, Weiss, Rifkind, Wharton & Garrison LLP 律師事務所執業。他曾擔任以色列最高法院尊敬的法官 Zvi Zylbertal 的書記官。

  • Michael Keilty

    律師

    Michael Keilty 為超高淨值人士和機構客戶提供有關國際政府調查和執法行動的策略建議。凱爾蒂先生在與高級國際執法官員、檢察官、情報機構和政府部門合作處理網路犯罪、數位貨幣、洗錢、證券詐欺、間諜活動、違反出口管制和國家安全等問題方面擁有豐富的經驗。

    在加入高博金律師事務所之前,Keilty 先生曾擔任美國司法部助理特別顧問。凱爾蒂先生與美國聯邦調查局、情報機構、國務院和其他機構協調,監督並開展了針對知名個人、公司和組織的廣泛調查活動,並在美國哥倫比亞特區地方法院和美國弗吉尼亞東區地方法院進行了兩次陪審團審判。

    在特別顧問辦公室任職之前,凱爾蒂先生曾擔任司法部副部長的高級法律顧問。在擔任此職務期間,他為副檢察長提供所有網路相關事務的建議,包括刑事調查、資料隱私問題以及聯邦網路的網路安全。凱爾蒂先生還負責監督美國司法部 (DOJ) 刑事司,並且是司法部長死刑案件審查委員會的成員。

    自 2015 年起,凱爾蒂先生擔任紐約東區美國助理檢察官,在國家安全和網路犯罪部門以及有組織犯罪和幫派部門工作。他主持了多起刑事陪審團審判,包括兩起謀殺案和敲詐勒索案,並領導了涉及恐怖主義、間諜活動、違反《外國代理人登記法》(FARA)、違反出口管制、網絡犯罪、洗錢、證券欺詐、敲詐勒索、槍支販運、毒品分銷和其他犯罪的長期調查。

    在任職於美國司法部之前,凱爾蒂先生曾在兩家美國全國性律師事務所執業。他曾擔任紐約南區美國地方法院法官羅伯特·帕特森 (Robert P. Patterson, Jr.) 的書記官。在成為律師之前,凱爾蒂先生是美國陸軍的步兵軍官,曾在阿富汗、伊拉克和科威特服役。

  • Kim Kennedy

    律師

    Kim Kennedy 是一位經驗豐富的訴訟律師,專注於代表生命科學、製藥和其他高科技行業的客戶處理高風險的智慧財產權糾紛。她尤其專注於專利糾紛,包括在美國聯邦法院和美國專利審判和上訴委員會 (PTAB) 的當事人複審程序中的糾紛。甘迺迪女士也代表客戶處理商標侵權、版權侵權、商業外觀侵權和不公平競爭訴訟。

    在加入高博金律師事務所之前,甘迺迪女士曾在 Desmarais, LLP 和 Knobbe, Martens, Olson & Bear, LLP 執業,並專注於專利訴訟。

  • Jacob Kirkham

    律師

    Jacob Kirkham 是一位經驗豐富的審判訴訟律師,專注於特拉華州衡平法院和特拉華州最高法院的複雜公司和商業糾紛、交易訴訟、「失敗」合併、快速訴訟和其他公司和商業訴訟。他還擁有根據《特拉華州普通公司法》、《有限責任公司法》和《合夥法》進行法定訴訟的豐富經驗,包括評估、預付款和賠償、帳簿和記錄要求以及董事選舉競賽。

    柯克漢姆先生在根據特拉華州法律為國際和國內董事會、特別委員會和獨立董事會成員提供有關調查和訴訟的諮詢方面擁有豐富的專業知識。他在代表私募股權基金和投資者進行防禦性和進攻性行動方面也擁有豐富的經驗,在特拉華州聯邦和州法院有著良好的記錄。

    在加入高博金律師事務所之前,Kirkham 先生曾在 Potter Anderson & Corroon LLP 執業,專注於複雜的公司訴訟,包括法定訴訟、併購訴訟和內部調查。

  • Jef Klazen

    律師

    Jef Klazen 專注於國際資產追回,包括判決和仲裁裁決的執行。他為公司和個人提供如何將其合法索賠和判決貨幣化的建議,並且在涉及國家豁免的投資者與國家爭端引起的執法工作方面擁有豐富的經驗。 《全球仲裁評論》的出版商稱他“因其在資產追回方面的深厚專業知識”和“出色的書面辯護”而聞名,而《錢伯斯與合夥人》則援引消息人士的評價稱他“極其高效”,“想法很多”,“處於行業的頂端”。

    克拉森先生擁有美國法和國際法學位,能夠幫助客戶制定和執行全球資產追蹤和追回策略,其中可能包括美洲、歐洲、亞洲、中東、非洲和離岸司法管轄區。

    克拉森先生也在紐約法院和美國各地審理商業糾紛,並在審判和上訴階段積極為客戶辯護涉及複雜金融產品的案件。

    在加入高博金律師事務所之前,克拉森先生曾在國際法院和荷蘭海牙的前南斯拉夫問題國際刑事法庭工作。他也曾在紐約的 Cravath, Swaine & Moore LLP 律師事務所執業。克拉森先生曾擔任美國第九巡迴上訴法院法官貝蒂·B·弗萊徹 (Betty B. Fletcher) 的司法書記官。

  • Calvin K. Koo

    律師

    古鎮智 (Calvin Koo) 為金融科技和 Web3 客戶提供高風險國際訴訟和調查的諮詢。這包括領導需要高度協調的多司法管轄區活動的全球爭議解決活動。對於索賠貨幣化案件,他的策略綜合了在區塊鏈上追蹤數位資產和在世界各地的法庭上進行辯護,以最大化追償價值。他還代表詐欺受害者採用類似的技術來追回加密貨幣或傳統資產,並確保獲得重大損失。

    顧先生也代表包括超高淨值個人在內的客戶制定與跨國政府執法事宜和監管執法行動有關的攻防策略。他為亞洲各地的客戶提供諮詢服務,應對包括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在內的政府和監管機構的敏感國際調查;美國司法部;香港廉政公署;以及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

    顧先生擁有香港及紐約的律師執業資格。在加入高博金律師事務所之前,他曾在溫斯頓律師事務所 (Winston & Strawn LLP) 執業,代表企業及其高階主管參與白領調查、集體訴訟證券糾紛、破產和其他相關訴訟。

  • Adam M. Lavine

    律師

    Adam Lavine 代表債務人、債權人、董事會成員和其他利害關係人處理與破產相關的爭議和調查,經常擔任跨境第 11 章和第 15 章程序參與者的特別訴訟律師。他也代表不良債務基金、私募股權基金和其他機構投資者處理有關不良交易、擔保和無擔保債務以及金融市場其他訴訟的高風險民事糾紛。

    在涉及欺詐、不當行為或資產隱藏的案件中,拉文先生經常與公司的資產追回專家合作,將債權貨幣化並向委託人和利益相關者追討高額債權,通常代表破產受託人或其他破產管理人。

    在加入高博金律師事務所之前,Lavine 先生曾在 Weil, Gotshal & Manges LLP 的重組部門執業,主要負責代表債務人進行庭外重組和第 11 章重組,並為陷入困境的併購交易提供諮詢。

  • Daniel S. Lee

    律師

    丹尼爾李 (Daniel Lee) 擁有豐富的美國聯邦檢察官經驗,其業務重點是代表機構和高淨值個人 (HNWI) 參與涉及欺詐、賄賂、洗錢和其他形式不當行為指控的國際調查和執法行動。李先生曾代表跨國公司及其企業高管和董事參與民事和刑事訴訟,包括舉報人調查、串通投標、引渡、出口/進口管制、國際武器貿易條例、商業機密盜竊、國際刑警組織以及跨司法管轄區資產沒收和追踪。他在管理美國、遠東和東南亞執法機構的平行調查方面擁有豐富的經驗,並定期為客戶提供有關如何應對美國、英國和歐盟設立的國際制裁制度的諮詢。李先生在協調聲譽和投資者關係風險管理的法律策略以及涉及美術和國家遺產等高價值資產的私人客戶糾紛解決方面也擁有豐富的經驗。

    在加入高博金律師事務所之前,李先生曾擔任美國司法部 (DOJ) 檢察官,擔任美國助理檢察官和美國特別助理檢察官。任職期間,李先生專注於涉及公共腐敗、投資詐欺、洗錢、稅務詐欺和違反虛假索賠法的白領犯罪案件。李先生還與國土安全部 (HSI/ICE) 合作調查了多起海關違規、庇護、移民詐欺以及藝術品和文化財產盜竊案件。在其職業生涯早期,他曾擔任美國國防部的審判律師,負責太平洋地區重大犯罪的訴訟,特別是針對駐韓國、日本、關島和阿拉斯加的美國武裝部隊的國防承包商欺詐和不當行為。

    由於李先生在跨境調查和執法方面的專業知識,他經常被邀請為世界各地的執法人員和包括聯合國在內的各種國際組織進行培訓。

  • Carolina Leung

    律師

    Carolina Leung 擁有豐富的經驗,曾代表客戶參與美國政府和監管機構調查的各個階段,包括司法部、證券交易委員會、聯邦調查局和外國資產管制辦公室,調查內容涵蓋涉嫌違反《反海外腐敗法》、洗錢和詐欺等。 Leung 女士還擁有處理涉嫌違反美國法律的公司內部調查以及確保適當的合規性、程序和控制的經驗。

    在加入高博金律師事務所之前,梁女士曾在眾達律師事務所執業,代表公司高層參與複雜的跨司法管轄區賄賂調查,其中包括參與「洗車行動」的調查。她也代表多家公司參與與洗錢、詐欺和員工不當行為相關的內部調查。

  • Lara Levinson

    律師

    Lara Levinson 是一位經驗豐富且具有英國律師和美國律師雙重資格的律師,其業務重點是複雜的民事和上訴訴訟、監管和內部調查以及資產沒收和追回事宜。具體來說,萊文森女士經常代表客戶在英國和美國法院參與金融產品和服務訴訟。萊文森女士曾為美國上訴法院的多起民事上訴案件提供簡報,其中包括第二、第四和哥倫比亞特區巡迴法院的案件。

    在加入高博金律師事務所之前,萊文森女士曾擔任位於華盛頓特區的美國司法部民事部門商業訴訟處律師,並榮獲民事部門特別表彰獎。在任職期間,萊文森女士審理並辯論了 30 多起聯邦上訴案件,包括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的全庭審理的政府合約糾紛、針對政府的金錢索賠和聯邦就業糾紛等案件。她也曾擔任白宮總統法律顧問辦公室和美國國家美術館副總法律顧問。

    法學院畢業後,萊文森女士擔任美國賓州東區地方法院尊敬的安妮塔‧布羅迪 (Anita B. Brody) 法官的司法書記官,並負責美國第三巡迴上訴法院指定審理的上訴案件。

  • Kun Hang Li

    註冊外國律師

    李坤航律師專注於處理與亞太地區相關的高風險商業糾紛。她在資產追蹤和追回、詐欺調查以及航運和海事事務方面擁有豐富的經驗。

    李律師曾成功代理清算人、金融機構、跨國公司和個人利害關係人參與複雜的跨境訴訟和破產程序。她還曾擔任根據 SIAC、SCMA 和 LMAA 規則進行的高價值仲裁的律師。

    在加入高博金律師事務所之前,李律師曾在新加坡立傑律師事務所的爭議解決部門執業。

  • Mengshi (Emma) Li

    註冊外國律師

    李孟實 (Emma) 律師代表與大中華區和亞太地區有著密切業務聯繫的跨國公司和個人客戶處理跨境政府調查和執法行動,包括來自美國執法和監管機構的調查和執法行動。她協助客戶應對涉及賄賂、腐敗、洗錢、詐欺、制裁和出口管制、反壟斷、內線交易和其他不當行為的事宜。 

    李女士在協助生命科學、汽車、遊戲、製造、投資基金、電信、教育和其他領域的公司方面擁有豐富的經驗。她也代表在美國上市的中國公司的審計和特別委員會應對政府調查。李女士還具有應對中國當局調查和合規的經驗。

    在加入高博金律師事務所之前,李律師曾在美國凱易律師事務所上海辦公室執業,專注於白領犯罪的調查與辯護。李女士於2015年通過了中國律師資格考試。

    李女士在哈佛法學院取得法學碩士學位,並曾擔任哈佛法學院中國法律協會對外事務副會長以及全球反腐敗部落格的定期撰稿人。

  • Michelle Li

    律師

    Michelle Li 是一名訴訟律師,專注於商業訴訟,包括股東和合資糾紛、合約糾紛、土地糾紛、誹謗和僱傭糾紛。李律師擁有代表高淨值個人和機構客戶進行跨境訴訟和仲裁的經驗,包括執行外國判決和仲裁裁決。

    除了訴訟業務外,李律師還就監管程序和調查提供諮詢,幫助客戶應對複雜的監管環境並降低與執法行動相關的風險。

    在加入高博金律師事務所之前,李律師曾在香港的近律師行執業。

  • Sophie Lipman

    律師

    索菲·利普曼 (Sophie Lipman) 代表客戶在全國聯邦和州法院參與複雜的商業訴訟。她的客戶包括金融服務和投資公司、媒體公司和高淨值人士等。

    在加入高博金律師事務所之前,利普曼女士曾在凱易律師事務所 (Kirkland & Ellis LLP) 執業,專注於商業訴訟。她還曾擔任美國路易斯安那州東區地方法院法官莎拉·S·萬斯 (Sarah S. Vance) 的書記官。